突发!顺利办董事长彭聪因涉嫌挪用公司资金已被立案
2020-07-30 10:33
7月28日,经济观察记者获取了一份盖有青海省公安厅公章的立案告知书,时间显示为6月12日17时。告知书显示,彭聪涉嫌合同诈骗案一案,已被青海公安厅立案侦查。于此同时,记者通过北京市公安局立案公开查询系统,查询到彭聪涉嫌挪用公司资金一案——“顺利办被挪用资金”已“立案”。
顺利办唯一主业及核心子公司神州易桥副总裁赵媛表示,对于此事并不了解。“关于监管方面的消息,我们也第一时间发了公告。”此前,记者在给彭聪致电并发去短信后,赵媛接受了采访并告诉记者,并未收到相关通知,“也没有公安来让我们配合接受调查。”
针对媒体报道的“公司董事长彭聪涉嫌合同诈骗案已被青海省公安厅立案”一事,顺利办(000606)7月29日晚间收到了深交所下发的关注函,要求顺利办说明董事长彭聪是否能够正常履职,对公司生产经营是否造成重大负面影响以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7月29日,有媒体报道称,顺利办董事长彭聪涉嫌合同诈骗案已被青海省公安厅立案(立案告知书的时间为6月12日),并称彭聪涉嫌挪用公司资金案已被北京市公安局立案。对此,深交所要求顺利办核实上述媒体报道内容是否属实。如属实,要求顺利办进一步说明公司及董事长彭聪获悉媒体报道相关事项的具体时间,是否已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另外,深交所要求顺利办说明前述媒体报告相关事项是否涉及单位犯罪,是否与公司有关;公司关于保障资金安全的内部控制措施能否防范资金被非法挪用的风险,是否有效执行。
7月23日顺利办收到青海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信息披露不准确
你公司于2020年5月27日发布的临时公告《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显示,“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26日上年9时以短信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告会议通知时间、通知方式与实际情况不符,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
二、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到位
(一)信息披露程序不合规。你公司发布《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前,未履行审批程序,不符合《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第十二条、十六条规定。
(二)印章管理内部控制存在缺陷。你公司员工在未履行审批程序情况下,将公司公章、法人签字章于2020年5月25日携带外出,不符合《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印章管理制度》第二十三条规定;在你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上,董事会章用印未履行审批程序,不符合《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印章管理制度》第十五、十六、十八条规定。
(三)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任免不规范。你公司董事提名公司董事会秘书、总裁,不符合《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四条、《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第五条规定;解聘公司总裁前,你公司董事会未提前一个月向总裁本人提出解聘理由,不符合《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第八条规定。
(四)董事会会议记录不规范。你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记录未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记录,不符合《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九条、《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十六条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和《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现要求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对公司信息披露、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公司治理水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性。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青海证监局提出的上述问题,并将按照要求向青海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切实整改相关问题。